〈中華副刊〉返還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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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

「媽媽,妳有一封臺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掛號信,我拆開來一看,原告是謝大雄、妳是被告,案由是返還不當得利,還有一張出庭的通知單喔~是人家告妳啦!總共四張,字太多了,妳下班回來慢慢看。」話筒那頭,小兒子正大聲唸著令人頭皮發麻不寒而慄膽顫心驚六神無主七神出竅八風吹不動的法律文字。

強打起精神處理手邊公事,腦中不停咒罵○大雄啊○大雄,我不認識你欸!你何苦來告我不當得利,我乃一介良民,舉凡水電費、瓦斯費、電話費、信用卡帳單與每年的所得稅,我都按時乖乖上繳,連孩子的補習費都沒延遲過,哪裡有不當?是得了什麼利呀?我有惹到哪位大哥大姐嗎?帶著滿到天花板的一堆問號,我終於捱到下班了。

迫不及待展閱那封燙手山芋,在腦海深處不斷挖礦,哦!我想起來了。約莫半年前曾接到銀行打來的電話,那間銀行是10年前工作的薪資往來銀行,我早已另謀高就,連存摺跟提款卡都不知道埋在哪個抽屜深處了。所以對方說有人按錯帳號將三萬元匯到我的帳戶裏,請我查明有無此筆轉入金額,再匯出歸還原主。

本著大多數人訓練有素的直覺,此為詐騙集團打來騙錢的,不跟他囉唆了,直接掛斷電話不必再見。不久傳來富X銀行的簡訊,當我是小白,不懂「釣魚簡訊」嗎?視而不見。啦~啦~啦~想釣我,沒那麼容易,吸著珍珠奶茶,手中敲著鍵盤,心中小劇場是灑花、轉圈圈、跳大腿舞,保住三萬塊了。

現在的詐騙集團手法真高明,竟然有辦法將電話轉到真正銀行的總機電話再轉出,誘人卸下心房而上當受騙,騙子的世界果然是一山還有一山高。隨即好心提醒辦公室同仁提高驚覺,小心詐騙。

這麼一還原,我就成了被告,侵占不當得利,手中的法院通知單證實那天的電話,不是詐騙集團所為,是有名有姓的銀行告知。

○大雄,我會儘速返還該筆不屬於我的金錢,但我也是苦主啊!我在不知情的當下被動接受,不是主動獲取,怎會用「不當得利」這四個字呢?民法真難懂,難怪當年的民法我讀的七零八落低空飛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