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勞保險費不課稅 送院會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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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委提案修所得稅法,主張軍、公、教及勞工保險的保費,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財政部則希望再徵詢意見、評估。對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十五日初審決定,條文保留、送院會協商。

費鴻泰等人所提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提案重點第十四條為增訂依公教人員保險法、勞工保險條例及軍人保險條例規定繳付的保險費用,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

財政部長蘇建榮指出,因為影響範圍非常大,財政部認為應再徵詢各主管機關的意見,更進一步了解、評估。最後,財政委員會與會立委決定,將費鴻泰等人所提「條文保留、送院會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