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最新立委候選人公約 助選人員違規視同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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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舉行記者會,說明立委候選人公約的幾項新特色,候選人除了不得惡意攻訐其他參選同志,也必須約束其助選人員遵守公約,將助選人員的行為視同參選人本人的行為。(記者康子仁攝)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國民黨第11屆立委選舉第一階段提名作業週三即將領表登記,國民黨21日舉行記者會,說明這次候選人公約的幾項新特色,包括提供學經歷文件,若有任何不實,必須自行負責;候選人除了不得惡意攻訐其他參選同志,也必須約束其助選人員遵守公約,將助選人員的行為視同參選人本人的行為,如果有違紀事件查明屬實,有權力建議不予提名,或是依照黨紀處分。

國民黨中央21日召開「立委初選起跑!候選人公約盼彼此君子之爭」記者會,由考紀會主委黃怡騰、文傳會副主委林家興、組發會選動部主任黃碧雲出席。

考紀會主委黃怡騰表示,這次公約新特色包括候選人必須確實依規定提供學經歷等相關文(證)件,若有任何不實,必須自行負責,並仿效選罷法規定,明定初選民調執行期間,絕不任意引述、公布任何民調數據及參與初選民調觀察相關事項。

此外,初選期間,除了候選人本人絕不得以言論或行為或不當方式損害國民黨聲譽,破壞本黨團結;也絕不惡意攻訐其他參選同志等規定外,也必須約束其助選人員遵守公約各項承諾事項,「將助選人員的行為視同參選人本人的行為,才能讓整個團隊不會有違反公約的情形」。

當候選人之間發生爭議時,設置協調或調解爭議機制,候選人應遵守協調結果。黃怡騰指出,除了參選人可以要求黨介入,若有必要,黨部也可以主動介入調解協調仲裁,以維護黨的形象。

黃怡騰說明,公約相關規定是期盼候選人能主動避免會產生爭議的相關言論或作為,彼此君子之爭,各級黨部考核紀律委員在啟動初選過程中,對於違紀案件,將依照黨章規定主動查察並接受檢舉,如果有違紀事件查明屬實,有權力建議不予提名,或是依照黨紀處分,希望所有參加初選的黨員同志都能切實遵守相關規定。

林家興強調,改革要有對的方法,當國民黨內每位登記參選的候選人都必須簽署公約,反觀民進黨,近日看到許多民進黨人士不甩賴清德主席的「誠信條款」跑去登記,凸顯賴清德上任之後的改革是打高空、形同虛設,宣誓意味大於實質,淪為「務虛變法」。

林家興質疑,賴主席錯誤的改革方式反而凸顯了民進黨內有非常多不顧大局,不顧誠信的從政黨員。當初賴清德所謂的改革三箭其中的學倫聲明書,請問現在有多少人簽署?民進黨內沒有簽署的人,是沒有寫論文,還是不願意讓自己論文接受外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