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今年不動產未登記繼承逾1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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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統計今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土地及建物,依公告現值計算,土地總價值逾十一億元;歷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已列冊管理之土地,公告現值合計逾一百四十一億元。

屏東縣一一二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及建物,已於四月起公告至六月三十日止,共三個月。經統計被繼承人計有九百四十四人,土地一千八百七十七筆、建物七十九棟,土地總面積約九十八公頃,依一一二年公告現值計算,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總價值逾十一億元!

屏東縣政府地政處說明,依土地法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三條之一規定,土地及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應辦理繼承登記,聲請逾期者,還需繳納罰鍰;倘逾公告期間仍未聲請登記者,將由縣府予以列冊管理十五年,逾十五年仍未聲請繼承登記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經統計截至一一二年三月底,屏東縣歷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已列冊管理之土地,累計有二萬八千八百六十四筆、建物一千零五十八筆,公告現值合計逾一百四十一億元。

地政處貼心提醒,「兒子女兒都是寶,男女繼承一樣好」,男女均有繼承權。為保障自身權益,請繼承者們儘速洽土地所轄各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如全體繼承人會同申請有困難者,建議可由一人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為共同共有登記,避免不動產被列冊管理或衍生罰鍰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