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九一擴大無人機出口管制禁用於軍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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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中共商務部回應有關下(九)月一日起無人機及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指出,高性能無人機具有一定軍用屬性,對其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慣例,適度擴大對無人機的出口管制,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地區。

中共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發佈兩個關於無人機出口管制的公告,分別對部分無人機專用發動機、重要載荷、無線電通信設備和民用反無人機系統等實施出口管制,對部分消費級無人機實施為期兩年的臨時出口管制,同時,禁止其他未列入管制的所有民用無人機出口用於軍事目的。上述政策將於下(九)月一日起正式施行。

中共商務部稱,高性能無人機具有一定軍用屬性,對其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慣例。2002年起,中國大陸逐步對無人機實施出口管制,管制範圍、技術標準與國際保持一致。近年來,無人機技術快速發展,應用場景不斷拓寬,部分高規格高性能的民用無人機轉用軍事風險不斷上升。中國作為無人機主要生產國和出口國,在充分評估論證的基礎上,決定適度擴大對無人機的出口管制,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