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神抗菌液 涉誇大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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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台北26日電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大,旺旺集團發送「水神抗菌液」供民眾消毒,不過,台北市衛生局長黃世傑今天說,水神官網內容描述誇大不實及醫療效能,有違反藥事法之虞,目前先進行約談,尚未開罰。
 黃世傑表示,旺旺水神抗菌液市府1999也有接到陳情案,因此要求業者25日到案說明並提供相關佐證文件,以釐清案情,沒有開罰,也沒要求業者不得發放水神。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怡婷補充,13日接獲中央查獲旺旺水神官網刊登旺旺水神抗菌液廣告,內容提到「…燒傷或傷口引起皮膚炎、肺炎、心內膜炎、敗血症、壞死筋膜炎…女性陰道炎…糖尿病感染化膿性肝膿瘍、嚴重引發肺炎;尿路感染、菌血症…香港腳灰指甲…水痘…腸病毒…傷寒結膜炎…諾羅病毒…肺炎…敗血症」等語句,有違反藥事法之虞。
 陳怡婷說,藥事法第69條規定非本法所稱的藥物,不能作為醫療效能標示或宣傳,目前全案仍在調查中,並未要求產品停止使用。
 她說,次氯酸水為弱酸性氧化劑,用於環境消毒,屬一般商品,業者可依產品效能進行標示或廣告,但不能有誇大不實或涉及醫療效能情事。
 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則表示,衛生局是因接獲中央公文才處理,依行政程序法,必須請業者說明與陳述意見,若確定違反藥事法,才會開罰,屆時業者則可提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