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運動菁英 體育處擬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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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每兩年一次的全國運動會,各縣市政府拚的是面子,菁英選手除了拚成績,更重要的是拚獎金。台南市體育處擬出「台南市菁英運動選手補助計畫」,優秀選手每月可獲得一萬兩千元至三千元培訓金,未來還有精英培訓計畫,冀望能在全運會締造佳績。
 各縣市為了贏得面子和裡子,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與台中市都端出全運會奪金獎金三十萬元,其中台北市在照顧選手方面相當周到,奪金選手可連續兩年按月領二點二萬元的訓練補助金,第一次衛冕再加碼廿萬元,之後逐次連霸加二萬元,是獎金最優渥的縣市。
 台南市全運會獎勵金發給要點,個人賽第一名至第六名獎金為廿五萬元、十二萬元、六萬元、三萬元、一萬五千元、一萬一千元,團體賽第一名至第四名獎金為八萬元、五萬元、三萬元、一萬元;台南市與桃園市的全運會獎勵金相差不遠,不過桃園市提供優秀選手培訓補助金,個人金牌選手兩年每月可領三萬元,福利不比台北市差。
 台南市有機會接辦一一二年全運會,台南市體育處近期擬出「台南市菁英運動選手補助計畫」,增列優秀選手培訓金,個人金牌選手兩年每月一萬二千元、銀牌選手八千元、銅牌選手三千元,以採認最佳成績一次為限;團體金牌每位選手培訓金七千元,第二、三名以個人運動種類培訓金折半核發。
 體育處指出,台南市體育總會各單項運動委員會培訓菁英選手,希望藉由每月提供培訓金,讓選手在練習上無後顧之憂、精進技能,未來能在國際或全國運動賽事奪牌,為台南市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