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處將提案爭補助 興建三座全民運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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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體育署計畫在各縣市興建「全民運動中心」,以每區七萬人口以上、每平方公里八百人及土地取得為前提,新建案最高補助一億元、舊場館整建最高補助五千萬元,台南市體育處計畫提案爭取三座全民運動中心。
 為營造優質運動環境、推廣全民運動以促進國民健康體能,十年前,體委會提出「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計畫以新台幣百億餘元經費在全台闢建五十座國民運動中心,國民運動中心的設施包括游泳池、綜合體育館、健身中心、有氧舞蹈、射箭、潛水、攀岩等設施。
 為提高正當體健活動和全民運動風氣,體育署今年計畫以五十億元經費在各縣市興建「全民運動中心」,新建案最高補助一億元、舊場館整建最高補助五千萬元,初估全台至少有五十座全民運動中心。
 體育處表示,全民運動中心以每區七萬人口以上、每平方公里八百人及土地取得為前提,綜合台南市三十七區的人口比例及條件,計畫提案爭取三座全民運動中心,目前正與地方民意及體壇入士溝通意見。
 有別於國民運動中心,全民運動中心以健身中心、瑜珈教室、體能訓練、羽球等綜合球場為主要設施,未來將辦理規劃、設計、促參可行性評估,並採OT方式,政府投資興建完成,委由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滿,營運權歸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