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彰化離岸風電 西南案通過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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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行政院環保署二十五日進行大彰化東南、西南離岸風電二環差案審查會議。其中,西南案通過初審;東南案因水下噪音減量目標,開發單位說明無法說服環委,要進入第五次審查。
 環保署昨日召開「大彰化西南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大彰化東南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等二案專案小組第四次聯席初審會議。
 開發單位表示,經詳細現地調查後,因應各點位地質條件、極端波高及海流,主要變更項目包含風機與離岸變電站基礎設計及海床防淘刷保護工面積;新增及修正環境保護對策、環境監測及安全管理計畫。
 在東南風場水下噪音部分,原環說書預估施工打樁水下噪音約一五六db至一七0db。開發單位指出,因海地地質特性不同,最初模擬參數範圍較廣,經詳細調查後,環差案中提出的值已修正為一六六db至一六七db,下修原始噪音值上限。
 然而,有環評委員指出,雖然報告中調整水下噪音的範圍值,但對於減量的目標值卻沒有更動,仍維持在一六0db,現在因評估值上限已經下修,能限制的標準也應該能下修。
 開發單位說,原本是評估減十db,雖然在近岸水淺的部分可行,但在水深處要再減十db難度就提升;且海深、海象情況不同,需要的能量、消耗不同,希望承諾一個一定能做到的數字;並在會中承諾會以水下雙層氣泡幕進行減噪。
 此次環評到閉門會議時,焦點還是集中在水下噪音。最後環委仍堅持將兩案拆案處理,其中西南案通過初審,將送大會審查;東南案因水下噪音減量目標,開發單位說明無法說服環委,環委要求開發單位應評估在進行減噪後,水下噪音不超過一五八db的可行性,補充修正資料後再進行第五次初審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