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廢除限量分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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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即日起廢除「限量分案」制度,去年三月以來庫存的刑事、民事案件共四千四百三十二件,於四日採用電腦分案方式,分給院內參與分案的七十二法官,平均每人分得六十一點八案。過往上訴到最高法院的案件,遲不分案的陋規將成為歷史。

為維護最高法院的裁判品質,長久以來採用「限量分案」制度,恐造成部分案件難以分安,近年飽受質疑。院長吳燦去年七月宣示從今年一月起取消限量分案制度,是繼取消祕密分案後的另一變革。

最高院屬法律審,且法官人力有限,為讓法官有較多時間思考法律面,維護裁判品質與工作負荷,長期以來每名法官每個月施行限量分案,若無人犯在押等須立即分案情況,有些案件上訴最高院恐等一、兩年才會分案。

隨訴訟制度變革、法律修正,最高法院收案量大幅增加,法官須花更多精力研究案件,平均每日工作時數超過十小時。最高法院多次召開會議討論積案影響人民訴訟權益問題,決定去年開始清理積案。

司法院同意增加辦案法官人力、過渡期間放寬辦案期限,緩衝龐大案件壓力,經修改內部規範後,今年一月起廢除限量分案制度。

昨日是今年上班第一天,最高院於刑事案件共分出二千四百五十四案、民事一千九百七十八案庫存案件。未來上訴、抗告至最高法院案件,也會立即有法官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