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青少年點一盞燈

摘自《南市青年》流行創意文誌第370期

撰文/台南市社工督導 麥哲倫

許多時候,青少年/女對於身邊的「大人」覺得反感,有一部份來自於許多大人因為認為活得比你久,遇過的事比你多,所以看到你的行為,總會想將自己的人生經驗套給你使用。

但你對於這部「使用說明書」並不在意,因為覺得那是對方的事,不一定會在我身上發生。一來一往間,大人就給你扣一頂大帽子,認為青少年叛逆、不受教、不聽話…等,這往往就是對於青少年負面標籤的開始。

以心理學家Erikson的心理社會發展論來看,他將人的一生分成八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應該發展的任務,這一個階段成功完成任務,將會帶給下一個階段另一個成功的基礎。

八個階段分別為0-1的嬰兒期,發展階段為心理的信任與不信任;第二階段為1-3歲幼兒期的自主與羞愧;第三為4-6歲學齡前期階段,其任務為主動性與罪惡感;第四階段為6-11歲小學階段,任務為勤奮對自卑;第五階段為12-18歲青少年期,主要任務為「在自我統合和角色混亂」。後續分別為成年早期、成年中期與老年期。

青少年期的各位,因剛跳脫兒童期需被照顧的階段,但又處在等待可以獨立自主的階段,故對於人生的看法常會陷入矛盾之中,也對於自我的未來感到迷網及混亂。所以在青少年階段的危機,主要產生在「自我統合和角色混亂」兩個極端之間。

自我統合指的是自己有沒有辦法將自己的心理狀況、性向、興趣、家庭、同儕等各層面統合起來,取得協調一致的自我整體與自我肯定。反之,若你無法成功完成這階段任務,即會有角色混亂的心理狀態,並外顯於行為中,而阻礙之後的階段發展。

也因為青少年容易對現處於的人生階段產生混亂感,以及相當重視同儕的肯定與認可,容易走叉了一些道路。

給各位一個簡單的建議:「別控制別人、也別被人控制。」與他人相處或生活當中,不要試著去要求別人或控制別人做什麼事,而且,也別輕易被別人所控制了。另當你混亂時,記得想到三個步驟,「不要看不起自己和別人」、「不要傷害自己和別人」及「要活得自在」,依循著這三個步驟,相信可以找到自我定位,穩定成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