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申請期限延長至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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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考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至十月四日前維持疫情警戒為二級,為持續支持藝文團隊度過尚未完全解封期,文化部二十二日宣布「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延長申請日期至十月六日。同時,文化部亦同步研擬放寬藝文活動及場館防疫措施,送請指揮中心討論。

文化部表示,「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原訂申請日期自八月十六日至九月二十二日,將延長申請期限至十月六日止,從事藝文相關事務,且於我國設立登記或立案的財團法人、社團法人、非法人團體,或負責人具我國國籍的商號(如個人工作室),皆可提出申請。

文化部說明,每一申請者以補助最高二百五十萬元為原則,可就「實體或線上藝文展演、創作能量、人才培力」等三項補助類別中,擇一類別或整合二至三類別項目內容為一個計畫後,以線上方式提出申請。

補助項目包含創作及製作費、策展及展覽執行費、行銷推廣費、場地及設備租借費、排練及演出費、線上或串流平臺上架服務費用(攝錄影、票務處理行政費、網路傳輸費)、防疫相關支出(快篩、PCR檢測、防疫用品)、補助訓練津貼、講師費等。

文化部指出,國內疫情雖逐漸趨緩,但因國際疫情持續嚴峻及國內整體環境尚有些許不穩定因素,除強化各項紓困、振興補助,亦積極研提放寬防疫管制措施方案送請指揮中心,期盼能以嚴謹、適當的措施,回復民眾參與藝文活動信心,支持藝文團隊逐步恢復正常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