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囤房!包租公婆大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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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財政部賦稅署五日表示,即日起啟動「個人間房屋租賃所得專案查核作業計畫」,以遏止包租公包租婆逃漏稅,財政部會先從擁十戶以上非自用住宅的族群先查起,第一波被鎖定人數一千七百三十四人。

立法院財委會今年四月一日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財政部針對全國房屋稅籍歸戶統計,針對名下擁有十戶以上的屋主進行租賃所得申報情況進行查核,遏止房東逃漏稅,以維護租稅公平並兼顧居住正義。

根據賦稅署統計,目前全國擁有十戶以上的多屋族共一千七百三十四戶,國稅局已針對這些大戶逐一寄發輔導函,要求屋主以書面回函方式說明回覆,如果屋主在輔導說明期間補報並繳納稅額就能免罰。

賦稅署署長許慈美說明,屋主在第一階段輔導期間的回函說明,國稅局將就回函內容判斷說明的合理性,並視情況就資訊內容與金流進行調查,如有逃漏稅情形不但要補報繳所得稅,還會處以三倍以下的罰鍰。

日前國稅局查獲納稅義務人持有多戶房屋,僅一戶設籍供自住使用,初步研判部分可能有出租情形,經深入查核,查獲有多戶房屋隔間出租收取租金,未依法報繳綜合所得稅,五年遭補稅及罰鍰共約新台幣五十萬元。

賦稅署提醒個人房東如果有出租行為漏未申報租賃所得者,儘速補報,在遭調查前自動補繳補報,還可免罰。若有租屋情形,於此階段補申報並繳納稅額,還可免罰,後續五區國稅局將進一步做查核確認。

財政部說明,我國綜合所得稅採自動申報制,個人出租房屋收取租金,應依所得稅法列報租賃所得。納稅義務人於計算租賃所得時,可以列報必要費用有修繕費、房屋稅、地價稅等予以減除;如未能提出相關憑證者,則按租賃收入百分之四十三計算必要損耗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