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審理三中案抽籤承審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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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三中案」,一判決前總統馬英九等三人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三十日公開抽籤分案,結果由受命法官李殷君承審,與陪席法官許文章、審判長曾淑華組成合議庭審理三中案。

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前,黨政軍須退出媒體經營,馬英九於九十四年就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中廣、中視股權及舊黨部大樓。

外界質疑交易案疑涉嫌賤賣黨產,當時的特偵組一度介入偵辦,一0三年間以查無犯罪事證簽結。檢方後來重啟偵查,一0七年七月偵結,依違反證交法的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等罪嫌,將馬英九及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三人起訴,並對馬求處重刑。

台北地院歷經三年多審理,認定事證不足,判決馬英九等三人無罪。北檢不服,提起上訴。高院昨日舉行公開抽籤分案,抽中由於法官李殷君、審判長曾淑華、許文章組合議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