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酒測罰款欠5年 扣押存款立即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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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仁德一名卅三歲的陳姓男子於一0五年騎機車行經永康時,遭警方攔下取締,因拒絕酒測遭開罰九萬元罰鍰,然而經過五年仍遲遲未繳納。案經南市交通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扣押陳男存款後,陳才終於趕在去年最後一個上班日「清帳」,繳納九萬元罰鍰。

陳姓男子一0五年間騎車行經永康遭到警方攔查,因拒絕酒測遭員警製單舉發,遭南市府交通局開罰九萬元,截至一一0年十二月還未繳納。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十二月接獲交通局移送,隨即核發自動繳納通知書請陳男自動繳納,惟陳仍未於期限屆滿前自動繳納。

執行人員發現陳男有存款可供執行後,立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陳男存款,並足額扣得存款,陳男得知後才趕在過年前最後上班日至分署繳清全部罰鍰,遲繳五年的九萬元罰鍰終於清償。

台南分署強調,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時繳納高速公路通行費,如不慎違規或一時遺漏,亦應於繳納期限屆滿前自行繳納交通罰鍰及費用,切勿心存憢悻,挑戰公權力。若民眾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