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所前鳴槍辯幻聽 男判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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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張姓男子大白天到玉井警分局玉山派出所前對空開了一槍,隨後騎機車返家,警方事後追到其住處查獲一把改造手槍及七發子彈。張坦承開槍且辯稱有幻聽,經作精神鑑定卻無異常,台南地方法院依非法持有槍、彈罪將他判刑五年半,併科罰金四萬元。

二0二一年五月十四日上午近九時,住南化區的張男騎機車到玉山派出所前,持一把改造手槍對空鳴槍,值班員警聽到外面有槍聲,跑出來查看,未見張男,隨後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循線到張男住處並在其機車置物箱內,扣得槍彈及毒品殘渣袋、吸食器等物。

警方查出,張男曾因公共危險等案件被判刑兩年四個月,並於二0一七年九月間執行完畢,曾因焦慮狀態、焦慮症、失眠等原因就醫。張男坦承開槍,並稱去年五月十二日取得改造槍彈;其辯護人稱,張男罹患精神病症有幻聽,應查明是否有精神障礙而不罰的情形。

台南地院委託嘉南療養院對張男作精神鑑定無異常,法官認為,張男開槍被逮當天分別接受警、檢訊問,以及法院審理過程中,對於問題均可理解回覆,流暢地進行一問一答,意識清楚,理解力尚可,並無受幻聽而產生混淆的情況,應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