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酒駕撞死人 還燒車滅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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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誌成、葉蒼秀∕綜合報導

二十六歲的陸軍袁姓士官十九日早上酒駕撞死一名婦人後逃逸,更企圖以拆車牌、焚燒車輛湮滅證據,經警方找到他調查才坦承酒駕肇逃,苗栗地檢署以酒駕致死、肇逃等罪嫌,並有逃亡及滅證事實,向法院聲押獲淮。陸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表示,將依「刑懲併行」原則重懲並撤職。

苗栗市一名七十六歲劉姓老婦十九日清晨遭賓士車撞擊送醫不治,肇事者駕車逃逸,警方追查涉案車輛,發現同一時段有一起火燒車事件為同款賓士車,循線找到車主調查。

警方查出,火燒車的駕駛為二十六歲的陸軍袁姓士官,通知他到案說明,但袁男對案發經過交代不清,一度供稱是車輛遭竊。經員警提示相關物證後,袁男才坦承是酒後肇事,因有現役軍人身分一時慌張而逃逸,並將車牌拆卸後引火燒車,警方也於火燒車現場約四百公尺水圳內及附近竹林內起獲兩面車牌。經查袁男的呼氣酒測值為每公升零點六四毫克,全案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苗栗地檢署昨晚對外表示,經檢察官複訊袁姓男子,認為他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湮滅證據事實,向苗栗地方法院聲押獲准。

陸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表示,對此不幸憾事至感痛心,後續除配合檢警調查,並依「刑懲併行」原則,重懲撤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