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不服嗆警 男藏安毒罪加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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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李姓男子去年十一月間駕車搭載友人行經永康區永華路,因闖紅燈違規遭永康分局大灣所員警攔下,李不服取締,竟對執勤員警大聲咆哮、出手拉扯,後又被發現身上持有安非他命,案經台南地院審理依妨害公務、毒品判處應執行六十日拘役。

一一0年十一月六日晚間七時許,李姓男子駕駛轎車行經永華路時,因闖紅燈違規遭大灣所楊姓員警攔停盤查,當楊員要求出示身分證時,李當即對警嗆起五字經,還出手拉扯楊員,永康警分局接獲通報立即派員支援,當場將李依妨害公務法辦,未料竟意外發現李男持有一小包安毒,訊後即依毒品、妨害公務罪將李送辦。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考量李到案坦認犯行,並與警員成立調解,向公益團體捐款三萬,分依妨害公務判處四十日拘役、持有二級毒品部分判處卅日拘役,合併應執行拘役六十日,易科罰金六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