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撞斷腿 遠洋大副求償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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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在遠洋漁船上擔任大副的蘇姓男子,因大浪來襲造成左腿骨折,且傷口遲未癒合,但他指控安豐聯翔漁業公司拒絕給付醫療與工資等費用,提訟求償一百一十七萬多元。台北地院認定他求償有理,判決安豐公司應賠償九十萬多元,並提繳勞工退休金七萬多元。

蘇男於民國一0八年六月起受雇擔任船舶大副,月薪九萬多元,同年八月船隻行經日本北海道的海域時,因船速過快,又逢巨浪襲來,導致站在甲板上的蘇男撞上欄杆鐵管,致其左小腿開放性骨折。安豐半年後雖以「安家費」名義,付他二至三萬元部分薪資,但無支付醫療與生活費。

安豐答辯指出,大副需長時間隨船在遠洋外海航行,薪資分成「在港薪」、「出海分紅」兩類,蘇男月薪固定僅三萬元,其餘收入屬分紅,有匯款可以證明。

北院認為,大副工作性質有別於一般工作,依勞基法判決安豐應賠償短付的工資差額、職災補償工資差額共九十萬多元,並提繳勞工退休金七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