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挑易燃沙發放火 具不確定殺人故意 高雄地檢署:將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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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高雄城中城大火一案,高雄地院僅起訴公共危險放火罪,判主嫌黃格格無期徒刑。高雄地檢署五日回應說,黃格格故意挑易燃沙發放火,具不確定殺人故意,將參酌被害家屬意見上訴。

對於高雄地院五日判決理由,雄檢回應指出,黃格格故意放火,且明知內含泡棉沙發為易燃物,還選在凌晨眾多住戶居住熟睡的集合式大樓為之,導致火勢一發不可收拾,自有不確定殺人故意。

檢方質疑原審認定黃格格僅犯過失致死罪,認事用法不當,將於收到判決後,研議上訴理由,並參酌被害家屬意見依法提起上訴,以求妥適裁判,彰顯司法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