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反國家安全法 王炳忠等5人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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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黨青年軍成員王炳忠、新思維中心主任侯漢廷、文宣委員會副主委林明正、王炳忠父親與陸生周泓旭等五人,被控為中共軍情單位在台發展組織,涉違反國家安全法。一、二審判決五人無罪,最高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王等五人無罪確定。

檢方起訴指出,周男擔任在台監督及聯繫窗口,負責收取及彙報王男等三人的工作成果,並提供組織所需資金給王男,由王男統籌運用資金。三人以「燎原新聞網」、「新中華兒女學會」、「台大中華復興社」等組織,藉由舉辦活動等吸收軍人、學生等成員。王父王進步則協助發展組織,提供給王炳忠發展組織所需資金。

法院判決指出,王炳忠等人確實透過「燎原新聞網」經營網站、聘僱員工,且以「新中華兒女學會」、「台大中華復興社」舉辦活動,招攬認同和平統一理念者加入,但難認達到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