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求復合硬上前妻 男判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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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與前妻離婚三年,又想與前妻復合,卻不好好溝通,反而於今年一月間把前妻找來家中,卻硬上前妻一次,直到前妻接到女友人打來的打電話並向其求救,男子才罷手。台中地院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男子三年一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阿輝(化名)於一一0年九月與前妻協議離婚,而他於今年一月四日要求前妻到住處找他拿電子菸,前妻未多想便赴約,豈料阿輝卻趁前妻到他住家時,不顧她堅決反對與奮力抵抗,竟仗著身形優勢,硬壓前妻上床發生性關係一次,直到前妻接到女友人打來的電話,他才停止犯行,前妻則於事後前往警局報警處理。

阿輝應訊時坦承不諱,與其前妻證詞大致相符,前妻也提出驗傷單、對話紀錄等證據;法官認為,阿輝與前妻曾有婚姻關係,後來二人協議離婚,本應善盡分際,他卻自稱為了想要與她復合,不顧對方反對性侵得逞,侵害前妻身體自主權,更戕害她身心,造成對方難以抹滅之陰影,考量犯後坦承犯行,過去曾有妨害風化前科,遂依強制性交罪判他三年一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