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國樑提金星案證據 打臉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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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十二日召開記者會,由謝國樑進行澄清並提供證據說明金星案事件始末。(謝國樑辦公室提供)

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國民黨十二日召開「金星事件澄清及證據提供」說明記者會,由謝國樑澄清說明並提供多項證據,打臉近日民進黨從地方到中央一連串的烏龍爆料、抹黑造謠,並呼籲市民朋友一起抵制民進黨這種惡質的選舉手段,還給國人一個乾淨優質的選風。

國民黨秘書長黃健庭指出,民進黨是選舉奧步的慣犯,由於一連串荒腔走板的執政,現在為了挽救選情,胡亂栽贓誣陷、亂扣帽子,甚至動用國家機器與特定的媒體、網軍、側翼及名嘴來推波助瀾,可以說是「奧步一條龍」,民進黨帶頭敗壞選風,國民黨要給予最嚴厲的譴責。

伯衡法律事務所陳宗豪律師指出,針對金星公司與林冠百(盛元澤)的借貸行為,當時雙方確實於一0七年七月四日有簽訂一份貸款協議書,其中包含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貸款期間及擔保品等皆完整記錄在協議書中;除此之外,在協議書的附表中,更確實載明借貸的金額來自三家公司,並且清楚註明三家公司的分配比例,這份契約也在相關調查中提供予司法機關參考。

陳宗豪表示,金星的借貸事件是一起單純的借貸行為,林冠百在整個借款與還款過程中,也均有匯款單據可以證明金錢流向;而且,依照起訴書也已認定,謝國樑「並未參與犯罪」,在林冠百遭偵查過程中,謝國樑更從來沒有以「任何」身分被傳喚,從起訴書中更可以明確得知,金星公司在收受林冠百返還借貸款項前並未知情林冠百的非法行為,也不清楚這筆還款是犯罪所得,因此依據刑法38-1條,檢察官也已認定金星為不知情第三者,並沒有涉及任何違法行為。

謝國樑強調,金星事件是自己於二0一六年卸任公職人員後,在民間企業工作所進行的商業行為,包含我的少女時代、想見你等知名的影視製作,都是自己卸任立委後在民間企業的投資行為,這也是在中華民國合法的商業行為。但是,民進黨卻一直故意用公務員的角度與身分來牽扯。因此,特別提供這些由律師及會計師認證的文件,目的就是要向社會大眾說明清楚,就是要打臉民進黨一連串荒謬離譜的烏龍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