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港延續3年水運企業發展運輸業務獎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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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廈門港當局發布未來三年水路運輸業務獎補措施,延續扶持引導水運企業發展政策。

廈門港消息,廈門港水路運輸企業新增船舶運能或者提高船舶周轉效率,皆可根據貢獻度獲得相應的獎勵或補助,《廈門港口管理局關於加快推進水路運輸業務發展的若干措施》出爐,年度獎補資金總額可達七千萬元,進一步助力全市水路運輸行業高品質發展,該項措施自明(2023)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消息指出,該項措施針對新增船舶運能予以直補獎勵或融資補助(二選一,申請企業不重複享受),其中對在廈門市註冊的水路運輸企業新建或從外市購置符合一定條件、自有並合法經營、船齡在十年及以內的船舶,給予一次性獎勵100元/載重噸,或者每年按照貸款金額的2%給予補助,補貼期限為五年,且平均每載重噸補貼最高不超過175元。而對十年以上、十五年及以內船齡的船舶,將按80元/載重噸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所稱“符合一定條件”的船舶,指的是普通貨運船舶一萬載重噸以上、其他專業運輸船舶單船六千載重噸以上的非老舊運輸船舶(船齡十五年及以內),且船舶經營人為在廈門市註冊的水路運輸企業。

此外,針對企業提高船舶周轉效率的情形,《措施》分為兩檔予以獎勵:即按照年度水路運輸周轉量完成六十億至一百億噸公里、一百億噸公里及以上兩種情況,相關企業可相應獲得總額8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此外,針對上一年度完成水運周轉量60億噸公里以上的企業,《措施》還規定,年度水運周轉量每增長十億噸公里,增加獎勵十萬元,累計金額不超過一百萬元。

據瞭解,廈門市自2014年起相繼推出三期扶持水路運輸行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成為廈門市船舶運能規模增長、船舶運能結構優化、水運企業規模化經營、水路運輸周轉量上升的重要推手,而現行扶持政策將於今年底到期。

廈門港口管理局、廈門港水路運輸指揮中心表示,新一輪措施實施後,將進一步發揮財政扶持資金效應,促進廈門市水路運輸周轉量快速增長,並引導企業持續優化運力結構、提高市場競爭力,同時有望吸引到更多外地船舶和航商入籍廈門,壯大廈門市營運船舶運力規模,為全市縱深推進水路運輸行業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做大做強東南國際航運中心、推動廈門港口高品質發展提供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