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琪假冒律師詐騙孫安佐 30萬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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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曾詐騙前總統陳水扁的「騙扁小子」黃琪,趁四年前藝人孫鵬、狄鶯夫婦的兒子孫安佐在美涉及槍砲案返台的機會,假冒歌手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的秘書,聲稱可介紹律師而詐得三十萬元,但台北地檢署後來查出,當時的提審狀是黃琪所寫,並蓋上律師郭上維的章,十六日依違反律師法罪嫌將兩人起訴。

孫安佐於民國一0七年間在美國就學時,揚言要在學校開槍,警方搜索逮捕,起出槍枝零件與子彈。美國的法院裁定孫安佐關押二百餘日,並於同年十二月十一日獲釋遣返回台,準備接受士林地檢署調查。

本名黃照岡的黃琪看到該新聞後,假冒宋學仁的秘書致電孫鵬夫婦,聲稱可協助介紹律師。孫鵬起初拒絕,後來才同意黃琪建議,前後支付約三十萬元律師等費用,委由律師郭上維為其辯護。

郭上維為在檢方偵訊前先與孫安佐碰面討論案情,先自行搭機到香港,並於同日與孫安佐相同時間搭機返台。兩人因此能在機場管制區商討法律對策約十分鐘,後來孫安佐在士檢檢察官訊問後,僅諭知限制住居與境管,未遭羈押。

不過,檢方後來發現,孫安佐於抵台下機前,就向桃園地院聲請提審(不服被逮捕的救濟管道),書狀上的律師姓名為郭上維,經深入比對時間點後,才發現提審書狀竟是由不具律師資格的黃琪所撰寫,且蓋上郭上維的律師用章,涉嫌違反律師法。

不過孫安佐後來在法院開庭時,並未委任郭上維,槍砲案也因為法院認定我國無審判權,判決公訴不受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