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擬公積配息 金管會:須提報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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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金控有意爭取以公積配息,金管會十六日表態,金控股利政策應採穩健原則,若金控擬以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配息,應做到二件事,第一是審慎評估必要性及妥適性,第二是提報董事會充分討論。

至於金管會先前研議針對金控以公積配息研議一致性規範,確定無法適用於金控發放今年現金股利上。

去年股債雙跌,金控帳上出現不少未實現損失,壓縮配息空間,有部分金控研議以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發給現金,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指出,已請金控審慎評估必要性及妥適性,並提報董事會充分討論。

林志吉表示,金融機構財務健全性攸關社會大眾權益,股利政策應採穩健原則,以符合可持續性發展需求,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是長期且穩定的資本來源,用以承擔未來營運風險,因此發放現金股利原則上應以當年度獲利為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