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刪懲戒權 親子團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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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等多個團體代表,呼籲社會給孩子「一個沒有打罵的童年」。(中央社)

修正案改為父母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 民團認兒權進步 籲政府幫助父母、而非縱容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還孩子做自己行動聯盟、勵馨基金會、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等多個團體代表,四日在立法院前舉辦記者會,支持民法刪懲戒權,現場有許多人帶著孩子出席,大人輪流拿麥克風分享理念,小朋友在一旁玩樂,或跟著拿標語、喊口號,洋溢著幸福氣氛。

法務部日前公告民法第一0八五條修正草案,刪除原本的「懲戒」文字,改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

親子門診醫師李佳燕表示,懲戒是用傷害孩子身體、心靈的方式,踐踏孩子的自尊,使他們羞愧、害怕而不敢做那些事情。曾見過孩子在學校欺負低年級學生,爸爸帶著求診,孩子卻在診間嗆爸爸:「你可以打我,我為何不能打其他小朋友。」

李佳燕也遇過一個孩子,小學時被父親打了一巴掌,儘管父親事後反悔,好幾次當面道歉,父親節收到的卡片仍寫著「永遠不會原諒」,一直到孩子上了大學,事情才有改觀。可見家長的打罵,那怕只是一次,都會造成非常大的傷害。

李佳燕表示,每個人都是「凡人」,一定有脾氣暴躁、失去理性的時候,這次民法修正草案,給予家長一個學習正向管道的機會,「請幫助我們的父母,而不是縱容我們的父母。」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理事長閔柏陵表示,面對這次修法的內容,收集了二百多名家長心聲,大致可分成三類,一是很支持修法,認為是兒權的進步;第二種是認為沒有太大差別,但修法可以保護被嚴重對待的兒童;第三種則是除了修法,更希望政府有足夠的方式支持父母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