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過敏原 粽子加列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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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物過敏風險不容輕忽,如發生最嚴重的過敏性休克可能致死。衛福部22日指出,端午節粽子可能含有花生、堅果等過敏原,已要求包裝食品業者加強揭露食品過敏原標示訊息,提醒消費者注意「本產品含有○○」之標示,確保食用安心。

食藥署指出,強制規定須標示於食品包裝上的11大慢性食物過敏原,包括甲殼類、芒果、花生、牛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之穀物、大豆、魚類等10項及其製品,以及使用亞硫酸鹽類等終產品其二氧化硫殘留量每公斤10毫克以上者,均須在產品的容器或外包裝上顯著標示含有致過敏性內容物名稱之相關醒語資訊。

另外,針對烏賊等頭足類、田螺等螺貝類、葵花籽等種子類、奇異果等4項及其製品,衛福部也建議標示相關醒語資訊。如食品生產製程中未使用,但共用廠房、設備或生產管線有處理致生過敏內容物,建議標示載明「本產品生產製程廠房,其設備或生產管線有處理○○」或等同意義字樣。

食藥署提醒,有過敏體質的消費者,看清楚包裝上標示「本產品含有○○」、「本產品含有○○,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或等同意義字樣,確保食用安心。

如不慎發生急性過敏反應,出現皮膚不適可沖冷水或輕拍止癢,切勿抓撓皮膚;也可使用「抗組織胺」藥物治療過敏症狀。若經處理症狀仍持續,可至診所或家醫科就醫,醫師一般會視症狀處理給予口服類固醇或注射腎上腺素治療。就醫可進行有健保給付的急性過敏原檢測,真正找出過敏原;若是慢性食物過敏則需要至特定的檢驗所或功能醫學診所進行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