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肺炎疫苗 下週一起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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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公費流感疫苗將自10月2日起開打,疾管署也公布,同時分3階段開放65歲以上民眾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請符合資格民眾儘速預約。

疾管署表示,今年度公費流感疫苗分2階段開打,第1階段於10月2日起開打,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學齡前幼兒、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等11類對象;第2階段自11月1日開始,對象為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疾管署呼籲符合公費接種資格民眾開打後儘速預約接種,且65歲以上長者亦可與莫德納XBB.1.5疫苗或肺炎鏈球菌疫苗同時接種。

疾管署說明,今年度公費流感疫苗共計採購698萬6900劑,實施對象與去年相同。

第1階段優先開打對象,包括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65歲以上長者、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孕婦、具有潛在疾病之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與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患者、國小至高中(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第2階段開打對象,為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此外,疾管署說明,為能更完整保護65歲以上長者,並降低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發生或死亡風險及衍生醫療負擔,自今年10月2日起分3階段擴大65歲以上民眾(1958年(含)以前出生)公費接種1劑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及1劑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疫苗。

第1階段自10月2日起,開放曾接種過PCV13(或PCV15)且間隔至少1年者(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可公費接種1劑PPV23;第2階段自11月27日起則開放從未曾接種過PCV13(或PCV15)及PPV23者,可公費接種1劑PCV13。間隔至少1年後(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再公費接種1劑PPV23;第3階段自12月25日起,擴及曾經接種PPV23且間隔至少1年者,可公費接種1劑PCV13。

疾管署指出,為提高65歲以上長者接種流感疫苗意願及當長者出現症狀時,可及時分辨是否為新冠肺炎感染,今年度65歲以上長者施打流感疫苗、肺炎鏈球菌、COVID-19等疫苗時,每接種1劑疫苗,每人可免費領取10劑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最多30劑,配送量用罄即停止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