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爛醉醒來一絲不掛 身旁躺裸男驚覺遇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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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張姓男子和友人到汽車旅館開房間玩樂,見一名年輕女友人喝醉昏睡竟偷親她胸部、硬上,對方一早清醒發現一絲不掛,張男也全裸躺在一旁,回家又察覺胸部、下體疼痛;台中地院查,女子除提出驗傷,胸部上還採到張男的DNA,認為王犯後否認、毫無愧色,依乘機性交罪判他三年六月。

起訴書指出,張男一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在汽旅房間內見女子酒醉昏睡,就親吻她胸部、性交得逞,直到對方一早清醒後驚見自己全身沒穿衣服,一旁還躺著張男同樣赤裸,又察覺身體有異,報警處理才曝光。

台中地院審理時,張男僅坦承有朝女子摸胸猥褻,但矢口否認有性交;張的辯護人也說,女子可能是酒醉後和張男合意發生性行為,且張男已屬於不能辨識行為能力狀態。

法院查,女子在警詢、偵查時曾供稱,當時酒醉睡著感覺被摸,但眼睛睜不開,有種做夢的感覺,一早五時多醒來發現自己沒穿衣服,當時只有張男在旁且他也是裸體,回家時覺得胸部痛痛的,騎車也感到下體會痛,所以就去醫院檢查,還傳訊質問張「我胸部跟下面都在不舒服」。

法官認為,女子前後證詞一致,且醫院診斷也發現,女子乳頭紅腫、下體有撕裂傷,經採集她胸部上檢體送驗發現DNA也和張男相符,因此不採信張男辯詞,認為他犯嫌明確。

法院審酌,張男利用女子酒醉意識不清朝她性交,顯不尊重女子身體自主,且犯後否認、面無愧色,至今也沒和對方和解賠償,依乘機性交罪判他三年六月。